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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園x領賢慈善基金FURRYTALES 條款及細則



為保障參加者與工作人員的安全,每位參加者必須符合以下《活動守則》方可參加本活動。參加者必須注意,活動期間均會涉及一定程度之不可預測性,因此參加者必須謹慎遵守工作人員的指示,以及能夠對該指示作快速之反應。在活動進行期間,如工作人員發現任何參加者並不符合《活動守則》中任何一項,該參加者將會被要求終止參與本活動,而參加者必須立刻遵照此等指示。

 

活動守則

1.    所有狗隻和貓隻必須已接種預防傳染病的疫苗。

a.    所有狗隻必須在不少於14天前已全數接種預防一般傳染病的疫苗,包括:

       i.    犬瘟病,

       ii.    犬小病毒性腸炎,及

       iii.    漁農自然護理署認為須加預防的其他疾病。

b.    所有貓隻必須在不少於14天前已全數接種預防一般傳染病的疫苗,包括:

        i.    貓瘟,

        ii.    綜合性呼吸系統病,及

        iii.    漁農自然護理署認為須加預防的其他疾病。

2.    所有狗隻必須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出之有效狗隻牌照,並已植入微型晶片,能夠辨認其身份。所有狗隻必須於進場前掃瞄微型晶片及準備疫苗注射卡副本或照片作核實之用。

3.    參加者應注意自身及其寵物安全,並妥善管束寵物,以免寵物走失,或對其他參加者或寵物造成滋擾或傷害。

4.    所有寵物在場地範圍內必須以帶牽引。

5.    如狗隻重量超過20公斤,狗帶長度不應超過2米。

6.    所有鬥犬或被稱為危險犬的狗隻必須佩戴口罩,狗帶長度不應超過1.5米。鬥犬包括鬥牛犬、日本土佐犬、杜高阿根廷犬、巴西斗牛犬或涉及任何一種鬥犬的混種狗隻。

7.    參加者須自備飲用水及器皿供寵物使用。

8.    請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切勿讓寵物隨處便溺。參加者須妥為收集和處置寵物的排泄物。

9.    無論何時均須嚴格遵守《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貓狗條例》(第167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以及該等條例的附屬法例和所有其他相關法例的規定。

10. 如寵物於活動期間被發現以下徵狀,場內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參加者帶同寵物離場。

a.    狗隻沒有微型晶片及/或疫苗注射紀錄;

b.    貓隻沒有疫苗注射紀錄;

c.     寵物在活動期間被發現患病;

d.    寵物對其他參加者或寵物表現出侵略性;

e.    參加者未能或沒有能力控制寵物。


防疫守則

為配合政府防疫工作,以及保障公眾、參加者與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我們已加強場內的衞生措施,並採取以下的特別安排:

1.    過去14天曾離開香港或正佩戴家居檢疫監察手帶人士,請待隔離期完結後再訪;

2.    場地入口放置了「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參加者在進入處所前必須利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3.    進入場地前須進行體溫檢測,如結果顯示攝氏37.5度或以上,將不能進場;

4.    請使用場地入口放置的酒精搓手液;

5.    請於場地內須全程佩戴口罩;

6.    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7.    場地內不可飲食;

8.    如工作人員發現參加者出現包括但不限於例如以下症狀:發燒、頭痛、嘔吐、腹瀉、嚴重咳嗽等,或其他可能危害其他參加者健康的症狀,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場地及參與活動,並有權要求其立即離開場地;

9.    參加者可攜帶動物進入場地。但工作人員保留最終決定權,拒絕任何物品或物件進入場地。如發現參加者及使用場地人士不遵守規則或擾亂秩序或滋擾其他參加者及使用場地人士,現場工作人員有權取消參加者及使用場地人士資格,並要求參加者及使用場地人士立即停止參與活動及離開場地,及/或拒絕其再次入場。

如有任何情況,請遵從工作人員指示。我們會配合政府的最新措施,並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適時調整各場地和活動的安排。多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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